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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泰国际社区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12-07 13:26    浏览: 0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须对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邦泰国际社区(三期)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三期总建筑面积137240.8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04477.61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100427.56平方米,地上商业4050.0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2763.23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30953.2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1660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150平方米。

   (4)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28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期:本工程属于房地产建设项目,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最大的体现在施工期,本项目建筑施工过程中主要环境问题是土建和装修、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建筑粉尘、建筑废渣、施工废水等。


   运营期:本工程投入运营后,表现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为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设备噪声和商业生活娱乐噪声、天然气油烟废气及垃圾堆恶臭。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工程开挖与车辆运输的扬尘,以及砂石材料使用与混凝土拌制过程中的粉尘。采用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以减轻其影响程度。营运期主要来源于居民饮食油烟、天然气燃烧烟气、汽车尾气和垃圾堆积恶臭等。严格控制进入小区车辆的数量和车型,小区道路采用洒水清扫。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由抽排风系统统一抽至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所设排放口应尽量远离住户。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统一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在施工时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商铺营运、住户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统一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施工期噪声治理环保措施:采用相应的消声、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并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应加强对机动车噪声污染管理工作,对机动车采取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行驶,夜间应减少或控制行驶路线或区域;设计中统一考虑家用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尽量远离卧室窗户,避免空调运转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禁止夜间施工,如需夜间施工应办理施工许可,进行公示。


   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经调配后,工程土石方平衡无弃渣。在土石方开挖量较大的路段设置土石方临时堆存点,工程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后送交附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不会影响当地环境。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在项目内设置垃圾收集点,所有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预计本工程在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总图布置合理;在采取了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公众参与中无相关公众对项目的建设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拟建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日内,即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14日,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lsbr2447182@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②公众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③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④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⑤公众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⑥公众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5年3月31日起,到2015年4月14日截止。环评公示简本联系以下联系方式。


   九、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邦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滔

   联系电话:0833-3510888

   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吴工

   联系人电话:028-83395555